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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评 COMMENTARY
窃岛“三部曲”
廉德瑰 2017-01-04
去年今日,日本政府不顾中方一再严正交涉,宣布对钓鱼岛实施所谓“国有化”。日方窃占钓鱼岛,令中日关系陷入目前僵局,责任在日方。

    首先,贪“赃”枉“法”。日本明治政府明知中国皇帝的代表、出使琉球的副使徐葆光所写并呈报朝廷的《中山传信录》提到“钓鱼台”,并称该岛在冲绳海沟的中国一侧,还说冲绳海沟是“中外分界”,指出八重山是“琉球极西南属界”。日本江户时代学者林子平还根据《中山传信录》在其著作《三国通览图说》的附图中特意将钓鱼岛染成与中国大陆同样的颜色。对此,1885年的冲绳县令西村舍三曾上报日本政府,称史料记载钓鱼岛可能属于中国,但是当时的日本内务卿山县有朋硬说这些史料不足以证明该岛属于中国,断定该岛是“无主地”。1895年甲午战争期间,日本秘密决定将该岛编入冲绳县管辖,依据是国际法的“先占”原则。现在大量史料已经证明,中国人最早发现、命名并管辖了钓鱼岛,根本不是“无主地”。日本因贪欲无视史实,曲解国际法,其扩张本性暴露无遗。

    其次,得寸进尺。中日钓鱼岛之争是1971年日美签署“冲绳返还协定”后表面化的,之前该岛与冲绳一起处于美军占领之下,美军控制这些岛屿的法律根据是 《旧金山和约》(中国不承认该和约),美国认为日本具有冲绳的“潜在主权”,未表示过日本拥有主权。当时中方针对美国非法将冲绳及钓鱼岛“施政权”“返还”给日本提出异议,声明钓鱼岛主权属于中国。后来,由于中日邦交正常化,两国领导人顾全大局达成搁置争议默契。但是,后来日本得寸进尺,默认右翼分子登岛,还把右翼设置的灯塔收归国有。近年来,日方又企图通过“船长事件”实施国内法,进而又通过岛屿命名和“国有化”措施改变钓鱼岛现状,目的在于加强日方对该岛的控制。

    第三,作茧自缚。多年来日方在钓鱼岛问题上不断搞小动作,试图通过渐进的方式强化其控制地位。“国有化”决定之前,中方多次警告日方不要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但野田内阁出于内政需要,不惜破坏现状,致使两国关系陷入了今天困难局面。中方对钓鱼岛行使主权的常态化巡航实属日方背信之结果,但中方仍然主张维持现状,搁置争议,不使事态升级。然而,安倍内阁却态度强硬,坚称日中之间不存在领土问题,也不存在搁置争议默契。安倍不但否定两国之间多年来从大局出发形成的一系列共识,还企图让中方吞下“国有化”的苦果,特别是安倍一方面坚持其强硬态度,另一方面却要求中方无条件改善关系。日方如果不丢掉幻想,就难以走出外交困境。

    日本窃岛本来就是贪“赃”枉“法”,近年来又误判形势,得寸进尺,到头来只能是得不偿失。钓鱼岛问题是主权之争,也是历史遗留问题,中国人民不会允许自己主权再遭侵害与践踏。

文献来源:《解放日报》